一、招标条件
罗山县垃圾填埋场汛期渗滤液应急处理工程及一区封场、二区雨污分流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罗山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地点:罗山县
2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罗山县垃圾填埋场汛期渗滤液应急处理工程
二标段:罗山县垃圾填埋场一区封场、二区雨污分流工程
3 、招标范围:
一标段:综合处理池工程、泵站泵房工程、综合房工程、分配池工程、厂区设备安装工程、污水管网工程、道路及硬化工程
二标段:一区封场铺设1.0mmHDPE土工膜,二区雨水分流铺设1.0mmHDPE土工膜
4 、计划工期:一标段:120日历天,二标段:60日历天
5 、建设资金:一标段:约158万元,二标段:约13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资格要求:
1、 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无在建项目证明文件 ;
4、 投标单位须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内)。
3.2 二标段资格要求:
1 、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无在建项目证明文件 ;
4 、 投标单位须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内)。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6年 6 月 20 日— 6 月24 日 , 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持1、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的委托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 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B证)、 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证明文件;6、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报名时审查原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2 、招标文件售价为 1000 元/标段,图纸 10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5日14时30分,申请人应于2016年7月15日14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具体缴纳金额及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罗山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代理机构: 河南华豫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罗山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系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53号
联系人: 邓先生 联 系 人: 周女士
电 话: 13137367961 电 话: 13569744747
2016 年 6 月 2 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