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项目经 资中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资发改(2015)315号 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 资发改备字第[2016]16号 。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 四川资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项目名称 | 资中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配套道路土石方 |
建设地点 | 资中县水南镇长山村 |
实施时间 | 拟于2016年6月25日开工,建设工期2个月。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资中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配套道路土石方工程土石方开挖约6万立方米,全部为杂填土;清淤面积3445平方米,深度约2米;深坑回填约2万立方米;挖沟槽约2万立方米;新建排水管道80米及检查井两座。 |
建设资金 | 县级财政资金,已落实 |
其他 | 无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 资中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配套道路土石方工程 |
四、资格要求
(1) 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 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 。
(3) 其他要求:
①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房屋建筑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入川企业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入川备案证上的人员),并具有建筑安全考核合格B证原件;拟任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房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配备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原件以供查验,同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原件;②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除提供原件以供查验,还须提供一份加盖单位鲜章且胶装成册的复印件交比选人存档,现场不接受任何补正资料;③中选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须压证施工。④采用A方式直接向比选人提交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请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比选申请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转账凭证(凭证备注栏注明工程名称)发送至342196340@qq.com,并在现场抽取时提供原件备查,采用B方式递交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打印比选网担保相应页面并加盖公章现场提供。 。
(4)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 www.sczbbx.com )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 2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 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6年06月20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6年06月23日15时00分 截止。
(3) 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资中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 建行资中县支行
账 号: 51001687208050079409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 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 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单位万元
施工1 | E.固定价 | / | 106.95 | 5.35 |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 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 2016年06月23日15时0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资中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 www.sczbbx.com )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1 个作为中选人。
(2) 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 四川资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资中县水南镇资州大道铁马物流三楼
邮 编: 641200
联 系 人: 张耀
联系电话: 0832-5613820
传 真: 0832-5602047
电子邮件(E-mail): 342196340@qq.com
2016年06月20日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