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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灵武市郝家桥镇泾灵新村道路绿化供水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2016-6-2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郝家桥镇泾灵新村道路绿化供水工程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发【2016】13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武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本级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铺设主管管道1.03km,干管管道17.357km,支管管道2.201km,毛管72.38km,管道配套建筑物140座,其中:镇墩101座、阀井(1.5*2m)8座、排气井(1.5*2m)14座,泄水井(1.5*2m)17座,支管小分水井(0.6*0.8m)188座,穿路顶管43处,潜水泵3台。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3建设地点:位于灵武市郝家桥镇泾灵新村。

  2.4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合理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谢绝特级及一级资质的企业投标,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B类安全考核合格书(外省进宁企业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必须取得水利部颁布的安全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根据相关规定,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到工程所在地(灵武市)检察机关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允许他人代办;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查询时限至少为查询记录出具时间前三年,且查询记录开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同时,投标人还必须提供由灵武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且查询记录开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灵武市信访局出具的无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证明,且查询记录开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

  3.3因违规,被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被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银住建发[2015]107号发布的“关于2014年度建设行业违规企业处罚及信用评定情况的通报”中信用评定为A级的54家建筑施工企业,被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宁农工小组办发[2015]3号发布的“关于2014年度全区农民工和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不诚信企业名单的通报”中35家建筑施工企业,被银川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以银农民工[2015]10号发布的“关于2014年度银川市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典型案例通报”中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5为保证本招标项目按期完工,选取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投标单位参与本工程建设,本项目采用预收建设信用保证金的方式验证投标单位的经济实力,投标单位在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向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缴纳建设信用保证金贰拾玖万元整(¥290000元)。(收款单位: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开户银行:宁夏建行灵武分行;账号:64001270100050006837-0002。转账时在进账单备注或附言用途栏注明公司名称,保证金需以公司对公账户缴纳),建设信用保证金的缴纳依据灵武市人民政府灵政发【2015】116号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后持预交建设信用保证金进账单到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换取预交建设信用保证金收据。(过期不予以换取收据)(地址: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951-4026836)投标单位缴纳建设信用保证金后,应当全程参加招投标,严禁中途退出,否则不予退还建设信用保证金。

  3.6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查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3.7禁止投标人采用挂靠资质、围标、串标等方式参与招投标活动。中标后2个工作日内中标企业提供建造师、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资质证明进行锁定,否则,视为放弃中标,不得签订合同。施工过程中,对出现人证不符、非法转包、发现有挂靠、围标、串标问题的,一经核实终止合同,将参与围标、串标、挂靠企业清出本地市场,并将其不良行为上报自治区住建厅。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6年6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登陆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进行报名(www.ycsggzy.cn),报名时需提供资质文件扫描件(jpg图形格式)上传。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951-7805195,7805196。

  4.2 需提供的资质文件为:

  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注册证、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无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证明等相关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

  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不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

  5.2本项目有图纸,报名成功后,各投标人到银川市公共资源中心710室领取,自行复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下午1:30分,地点为银川市市民大厅开标室(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业务咨询电话:0951-5556021。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招 标 人:灵武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 系 人:马立勇

  联系电话:13995392938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武市水务局院内 地 址:灵武市东盛路灵隆物流中心2号楼

  联系人:马立勇 联 系 人:王丽荣

  电 话: 13995392938 电 话:0951-4025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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