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本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现再次发布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省和顺县城供水工程(二期)设备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晋发改资环发[2014]69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和顺县自来水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经报建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备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和顺县城供水工程(二期)范围内的所有设备招标,包括给排水工艺类(主要设备)、水泵类、阀门类、起重设备类、自控系统、加氯系统、配电设备、化验设备、臭氧消毒设备、电器、应急设备等。
2.2投资额:约881万元;
2.3交货地点:和顺县义兴镇北关村西坡;
2.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10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工程招标范围、标段:供水工程设备采购、指导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资格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招标活动的设计、生产、制造、供货的企业或代理商,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能够提供上述设备和良好的售后服务的能力。
3.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供水设备等给排水工艺类设备的生产制造及销售。
3.3类似业绩:投标人需提供一个近5年来日供水量2万m3/d自来水厂的销售业绩。(以合同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同一品牌产品的生产厂家和授权经销商不能同时报名。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6 月 21 日至 2016 年 6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晋中建设工程交易大厅(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194号二楼)报名。
4.2投标者报名时须提供:①法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③类似业绩合同。4.3上述各种证件均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上述各种证件的复印件叁份,装订成册。
非本单位生产且配套主体的关键设备应具有原生产商的销售授权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关键设备是指水泵类、阀门类、自控系统、加氯系统、臭氧消毒设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持单位介绍信到晋中福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新建北路金地大厦F304室)购买招标文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和顺县自来水公司 代理机构:晋中福盈工程招标 备案单位:
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顺县城 地 址:榆次区迎宾街209号
联 系 人:高 山 联 系 人:马英梅
电 话:13834414280 电 话:18503456050 电话:0354-3201966
发布时间: 2016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