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象山县技工学校南幢宿舍墙面及校内给排水维修工程已由象发改审批[2016]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县技工学校,建设资金来源于县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位于象山县技工学校内
工程造价:约80万元
工期要求:50日历天(必须在2016年8月20日之前完工)
工程规模:/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维修工程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入围象山县2015-2016年度教育系统政府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库入围名录B类单位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①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本工程配备技术负责人1名;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及拟派的人员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投标人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
3.4有关企业备案情况按甬建发(2015)140号文件执行。
3.5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担保须按象建建[2012]6号文件和甬建发[2012]2号文件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6 月22 日至 2016年 6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象山县新丰路368号4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壹万元整(现金,开标时出示)或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单位根据《象山县建筑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象资交管办【2013】6号文件及象资交管办[2014]5号文件执行。
6.投标申请受理
6.1受理时间:2016年 6 月 20 日——2016年 6 月 22 日17时00分。
6.2受理地点: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象山县新丰路368号农机局4楼)。
6.3投标人投标申请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①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 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③ 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
④ 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⑤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⑥工商注册地不在宁波行政区域内的施工企业办理人工工资担保手续相关证明;
说明:以上①-⑥ 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其中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象山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技工学校 招标代理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丹东街道万象路55号教育园区地址:浙江省象山县新丰路368号4楼
联系人:蔡老师联系人:欧翔
邮编:315700 邮编:315700
电话:13858254780电话及传真:0574-89506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