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G2016G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花江水源供水工程三水厂升级改造工程(一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哈尔滨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钢网架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松花江水源供水工程三水厂升级改造工程(一期工程)钢网架工程施工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哈尔滨市供水三厂厂区
2.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及企业自筹
2.5项目概况:活性炭滤池间及排泥水处理间焊接球型节点钢网架工程施工,建筑面积约5844平方米;重量约162吨和排泥水处理间成品网架板(含保温板)施工,面积约1400平方米。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二次设计及制作安装,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计划工期: 2016年 9月 25 日至2016年 10月 25日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单位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做过类似施工工程三个或三个以上项目工程,其中必须包含水厂一项或一项以上类似业绩佐证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佐证材料)。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执业范围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本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6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针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4.投标人登记
4.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工程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在登记购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6 月 22 日至2016年 6 月2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有效的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法人授权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类似工程佐证材料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影印件或复印件,到哈尔滨诚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公司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登记的投标人,可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元(人民币,下同),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5.2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诚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公司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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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
8.1潜在投标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8.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近三年内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4本项目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等请在哈尔滨诚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下载(http://www. Hrbtrust.com);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道外区临堤街7号
招标机构:哈尔滨诚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138号商业大学培训中心办公区四楼
联系电话:0451-84868023
传 真:0451-84840148
联 系 人:王志涛
电子邮件:hrbtrust@vip.163.com
网 址:http://www.hrbtru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