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竹溪河流域及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两岸污水截流管网部分)已由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以渝两江经审〔2015〕26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业主自筹50%,银行贷款5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
2.2 项目概况:水土高新园竹溪河流域及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两岸污水管网截污干管长约20公里,建设内容包括污水管网及过河设施,估算投资额1.3亿元。
2.3 招标内容:完成本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勘察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勘察成果必须通过审查。
2.4勘察周期:37日历天(37天内必须向业主提交地勘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勘察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外地勘察设计企业须按渝建发【2013】310号文《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取得《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16年 6 月 22 日起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选定该项目后,自主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公司收取,售后不退。
4.3 不采用邮购招标文件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7 月 15 日10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接标处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或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网站开标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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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园
联系人:徐老师
电 话:023-6031354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石桥铺金果园E1栋
联系人:沈老师
电 话:023-68171068
传 真:023-686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