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XJZB-SL-002
一、招标条件
佳木斯市郊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佳木斯市郊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站,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佳木斯市郊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建设地点:佳木斯市郊区大来镇、四丰乡、西格木乡、长发镇、莲江口镇长青乡
4.招标范围:水源井工程、井房工程、水源地保护工程;变频、消毒设备、净水工艺及安装工程;输配水管网工程。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水源井工程、井房工程、水源地保护工程
第二标段:变频、消毒设备、净水工艺及安装工程
第三标段:输配水管网工程
6.计划工期:2016年7月13日至2017年6月30日,总工期352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 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第二标段除外)。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6年6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2:00至4:00到黑龙江省兴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咨询电话:0454-8288217,外地市可咨询当地检察院。
以上所有材料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且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佳木斯市郊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站
联 系 人:康代林
联系 方式 :18724543222
代 理 机构:黑龙江省兴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佳木斯市财富大厦1302室(杏林路511号)
联 系 人:许艳东
联 系 电话:13199119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