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招标补疑 >> 正文

广西忻城县自来水公司供水净化系统产能升级改造工程招标质疑回复函(一)

发布时间:2016-6-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 项“ 投标答疑 ”有关规定, 现将投标人对 忻城县自来水公司供水净化系统产能升级改造工程 的 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统一回复如下:

  问: 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对项目名称的表述不一致,请予以澄清。

  答: 项目名称以招标文件封面的项目名称为准,即项目名称为: 忻城县自来水公司供水净化系统产能升级改造工程。

  问: 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2 项 有关工期的表述不一致,请予以澄清。

  答:以 “ 计划开工日期: 2016 年 7 月 1 0 日 , 计划竣工日期: 2017 年 2 月 10 日 ”为准,即计划工期明确为: 210 天。

  问: 专用合同条款中关于“项目经理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 1000 ~2000元/人 •次(人民币)”违约金数额表述不确定, 请予以明确。

  答: 现明确为 “ 项目经理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2000元/人• 天 (人民币) 。 ”

  问: 工程量清单的清单项与控制价 的 清单项不一致, 请予以澄清 。

  答: 工程量清单的清单项与控制价 的 清单项不一致的, 现明确为 以控制价 的 为准。

  根据有关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本 回复函 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请 各潜在投标人 按上述 回复函 的内容执行,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 公告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韦 工

  联系电话:13768951897 传真:0772-5516918

  招 标 人: 忻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 6 年 6 月2 3 日

  监督部门:忻城县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