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JS16062206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阳经济开发区蓝田花苑安置房一期二标段无负压供水设备安装工程(重2)已由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2011]14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阳县鳌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阳县鳌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平阳县鳌江镇
2.2工程概况:工程总造价约120万元。
2.3招标内容、范围:3套无负压给水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2.4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工程质量合格;工期为45日历天(其中供货25天,安装调试20天,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建建[2014]159号);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机电专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3日至2016年6月29日,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pyztb.com)“项目在线”窗口下载,澄清、答疑网址同上。
5.刷卡、报名时间:
2016年6月23日, 09:00- 16:30至2016年7月11日, 09:00-16:30。
地点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13日09时30分,地点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7. 提示
7.1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需加盖投标单位及生产厂家公章)
7.2提供罐式无负压给水设备必须通过无负压管网增压稳流给水设备国家标准GB/T26003—2010的检测,罐式叠压给水设备必须通过罐式叠压给水设备国家标准GB/T24912-2010的检测,并具有国家质检部门的证书或检验报告且在有效期内。(需加盖投标单位及生产厂家公章)
7.3提供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或卫生许可批件且在有效期内。(需加盖投标单位及生产厂家公章)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阳县鳌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浦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阳县鳌江镇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中介服务大楼309室
联系人:曹先生联系人:邵晨晨
电话:0577-63266825电话:15088995357
传真:0577-63266825传真:0577-5810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