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三厂苯乙烯装置使用的炉水药剂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本次招标为: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三厂苯乙烯装置使用的炉水药剂公开招标采购。
2)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卧里屯总库。
3)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4)供货需求说明:代储协议签订后30日内交货。
5)结算方式:以大庆石化公司实际接收数量为准,按照财务制度及我公司代储物资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根据供方开具的发票经财务税审合格挂帐后付款合同总额的90%(其中支付方式:货款50%电汇,25%付银行承兑,25%付商业承兑);余款10%做为质保金,化工三厂使用该剂,合格并出具使用报告并达到《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三厂锅炉水药剂公开招标采购技术要求》后付清。
6)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供方保证在需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供方无偿调换。由于需方生产变动等原因对不能继续使用的代储物资供方返厂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需方根据本企业生产计划有权随时终止代储协议履行。
7)出现问题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8)使用单位:化工三厂 技术主管部门:机动设备处
9)项目承办人:物资供应中心王丽华 联系方式:0459-6707463
2、招标范围: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
锅炉给水PH调节剂 见技术方案吨7
锅炉水除氧剂 见技术方案吨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须提供:
1)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的项目要包含有投标产品或产品类别,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以上营业执照(如旧版营业执照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银行开户许可证(有效期覆盖投标有效期);
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覆盖投标有效期);
4)有业绩的供货商必须提供近3年来在石油化工同类苯乙烯装置成功使用过的业绩:
(1)业绩清单:附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用户使用评价报告:内容:药剂名称、使用装置、使用时间、使用效果、使用单位盖章
(3)合同:对应用户签订的购货合同复印件。
5)无业绩厂家需提供药剂分子粒径的国家权威机构的检测报告,该报告能够证明药剂不会出现堵塞催化剂孔径造成催化剂(孔径小于或等于500纳米)失效现象,并明确不含络合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4日--2016年6月30日,上午8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17时0分,在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3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由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每套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满足本公告第三条要求且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持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标书费购买凭证到招标书发售地点领取招标文件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购买(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招标资料费需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号汇出,存入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户。
招标资料费存入后请及时持银行存单证明至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12房间换取发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14日14时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贰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为银行电汇、转账支票或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不得重复使用,每一个项目递交一次投标保证金,仅限本项目使用。
六、/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16年7月14日14时0分;
开标地点: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招 标 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 邮 编: 163714
联 系 人:王丽华
电 话:0459-6707463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 邮 编: 163714
联 系 人:李莉
电 话:0459-6767706 传 真: 0459-6767706
电子邮件:lili01-ds@petrochina.com.cn
购买招标文件及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大庆石化支行
帐 户名: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 2690200006494000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