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610231606169901 招标编号:赣建丰招字【2016】102号
招标条件
招标单位名称:南丰县建设局
招标工程项目:南丰县第二水厂给水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单位招标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环城北路与迎宾大道交汇处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南丰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丰府办抄字【2016】293号
项目总投资:18000.00 万元
本项目投资:130.00 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资金已落实:100.00%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建筑面积:平方米
标段内容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给水工程乙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
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标段选择要求:1标段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资格证件: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需提供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本月)社保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并附本人身份证
注册建造师:设计项目组负责人必须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和高级工程师(给水排水)两个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本投标单位的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本月)社保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公章)
其他要求:(1)投标人自行到南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fztb.com/)下载有关招标资料,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17日17:30时整.(2)投标人需在开标现场缴纳资料费400元。(缴纳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