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临澧县合口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已由临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2016)97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临澧县合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中标人全额融资(包括资金筹措、设计、采购、施工、租赁和移交),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委托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就临澧县合口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投资人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临澧县合口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投资人招标项目
2.2建设地点:临澧县合口镇
2.3项目概况:在临澧县合口镇建设日处理规模为5000m³/d(远期10000m³/d)的污水处理厂一座,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并建设配套污水收集管网。本项目采用分期建设,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规模为2500m³/d。
2.4资金来源及运作模式:由中标人全额投资建设,采取BLT(建设、租赁、移交)模式,项目建成后整体租赁给招标人,租赁期结束后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招标人。
2.5合同期限:建设期1年,租赁期 8年。
2.6投资额:项目总概算约7850万元,分期建设,一期工程投资控制在1000万元以下。
2.7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分期建设,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规模为2500m³/d,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并配套建设连通现有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的污水输送干管。中标人负责本项目一期工程建设的融资投资、设计、采购安装和工程施工。项目建成后,所有项目资产租赁给合口镇人民政府运营、维护和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投融资能力,经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度审计报告中的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3.3投标人需具备市政行业(排水)专业乙级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投标人在中标后不具备施工资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将工程施工分包给有施工资质的单位。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给排水工程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社保证明)。
3.4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及履约担保
4.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4日17:00(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4.2履约担保:中标价的10%(现金或银行保函),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一次性退还。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请从2016年6月27日~2016年7月1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临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5.4投标人应自行在临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7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临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澧县政务中心三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以及未按招标公告5.1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7、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本项目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9、程款计算和投资风险收益
9.1本项目一期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自行编制一期工程的投标技术方案和投资估算。建设工程造价依据湘建价[2014]113号文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关于发布201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湘建价[2014]112号、《湖南省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编制与管理办法》湘建价〔2014〕170号等现行定额标准清单计价(材料价格参考常德市造价站发布的同期材料价格)及施工同阶段湖南省现行取费标准取费,经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清单及上限值,报政府造价管理部门审核备案的结果为准。工程变更增加部分,以湘建价[2014]113号文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等现行定额标准清单计价(材料价格参考常德市造价站发布的同期材料价格)及施工同阶段湖南省现行取费标准取费。
投标人按上述方法,编制投标技术方案和投资估算,其中,一期工程投资总额不超过1000万,合理内部收益率不超过9%。投标人在投标上限值基础上自行报价投资估算和内部收益率,并按等额还本付息方式报每年还款额。
9.2中标人将工程建设完毕、通过竣工验收、调试和试运行达到交付租赁条件后,招标人整体承租,由招标人自行管理、运营和维护,每年付给中标人相当于租金的回报,租赁期结束后,整个项目完全归招标人所有。租赁回购期不超过8年,招标人可以提前回购。
9.3项目建设期内,招标人不承担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款利息和承建方融资成本;项目租赁还款期内,招标人按中标方案约定的每年还款额支付本金和租金给中标人。
10、其它约定
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前须提交履约保证金。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临澧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6-5899912。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澧县合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临澧县合口镇
联 系 人:胡主席
电 话:15973655669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院内南栋2楼
联 系 人:戴智勇
电 话:18942518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