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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创业大街排水所需施工设计单位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6-6-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汝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其采购创业大街排水所需的施工设计单位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汝政采竞谈【2016】30号

  2.项目概况:

  建设用地位置:创业大街(迎宾大道-汝河)。

  建设规模:创业大街(迎宾大道-汝河)排水,长630米。

  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3.3 其他特定条件:

  3.3.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3.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3.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3.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3.3.5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3.3.6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3.3.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3.8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谈判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领取起止时间、地点

  4.1谈判文件的领取起止时间: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 ,下午15:00至18:00。

  4.2谈判文件的领取地点:汝南县城西关武装部(二楼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396-8055676

  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携带第3.3.1、3.3.2、3.3.3、3.3.7项要求的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递交至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留存。

  5.谈判保证金

  人民币伍仟元整;于2016年7月5日上午12:00前以银行电汇或转帐缴款单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汇、缴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凭银行票据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三楼西侧)开具收据,否则投标响应无效。

  6.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6年7月6日上午9:00时前将响应性文件密封送交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谈判时间、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2016年7月6日上午9:00时在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开始谈判,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

  8.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2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15039623370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968055676

  10.监督部门:

  汝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396—8042880

  汝南县纪委派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察室: 0396—8055618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汝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创业大街排水所需的施工设计单位采购需求

  一、 工程概况:

  建设用地位置:创业大街(迎宾大道-汝河)。

  建设规模:创业大街(迎宾大道-汝河)排水,长630米。

  二、资金来源与资金预算:

  财政资金10.5万元。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其他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6、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7、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8、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谈判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四、技术要求:

  成果要求:1、排水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包括地形图测量、管网施工图。

  2、附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

  3、图纸需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其他要求:开工前进行施工设计交底。投标企业应保证施工时现场有施工设计人员跟踪服务。

  五、商务要求: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等任务。

  付款方式:方案汇报通过、采购人核收评审成果,评审会召开并通过后,完成合同签订内容合格付90%,其余10%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付清。

  汝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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