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得荣县瓦卡镇供排水入户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得荣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得发改(2016)8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得荣县项目促进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其他来源:其他来源:灾后重建专项结余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得荣县项目促进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得荣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得发改(2016)8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60606003)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得荣县瓦卡镇
2.2建设规模:新建给水入户管10331米,管材采用PE100给水管(1.0MPa),管径为DN110、DN50和DN25,其中:DN110共3500米、DN50米共3235米、DN25共3596米,新建入户水表井177座 。新建排水出户管17572米,管材采用HDPE管,管径为DN200、DN300,新建Φ315污水塑料成品井473座,新建Φ1000污水检查井65座
2.3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登记证》 资质, 近三年内已完成 0个及以上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6月29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16年07月03日 23时59分59秒,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7月25日 10时00分,地点为 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得荣县项目促进中心
地址: 得荣县河西上街
联系人: 泽旺老师
电话: 0836-5922541
传真: 0836-592254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2栋2707
联系人: 何先生
电话: 028-65018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