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 “ 三门峡市陕州区宫前乡人民政府 ” 委托 , 就“ 陕州区宫前乡宫前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 招标 要求、内容及范围
1、招标编号:LHSSG201 6 - 052
2、 项目名称: 陕州区宫前乡宫前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3、 建设地点:陕州区 宫前乡宫前村
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 、项目概况: 本工程包括道路工程、室外工程、人工湿地系统、路灯安装及配套的绿化等,详细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6、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工程量清单内容。
7、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8 、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信誉良好;
2、 投标人必须具有 市政公用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 相关专业 贰级 及以上建造师 注册证书 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 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5、 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投标单位须自行承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6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下述资料:
报名时出示以下各项资料 :
1、 原件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3套) :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
拟派的项目 负责人 建造师证书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2、 复印件加盖公章( 3套)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 以 下 资料收存 原件 1套、 加盖红章的A4复印件 2 套 (共 3套) 。
①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
② 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本年度的社保缴费证明(必须包含单位名称及个人的基本信息);
③ 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出具时间应在有效期内);
④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投标单位须 自行 承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③ 、 ④ 条要求根据《陕县重大项目廉政预警工作暂行规定》(陕纪文[2013]47号)
四、 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即日起至201 6 年 7 月 1 日 (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 : 3 0-11:30,下午15:00-17:00持上述证照加盖公章复印件,到 三门峡市陕州区 招投标中心( 三门峡市陕州区 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局四楼)报名、购买招标文 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 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 、 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请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人民币 伍万 元整(¥ 50000.00元 ) 转 至以下账户(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并在开标截止之前更换正式财务收据(此收据为提交和退保证金的唯一有效凭证) 。
单 位: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郑州经三南路支行
账 号:4110 6190 0018 1503 05923
六、其他:
投标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与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 三门峡市陕州区 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0398—3838298
招标人: 三门峡市陕州区宫前乡人民政府
地 址: 陕州区宫前乡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1351388982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陕州区 新华书店 办公楼 212室
联系人(电话): 孙 女士 0398-3837050
三门峡市陕州区宫前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