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山市三角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中山市三角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运营服务单位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ZZ21533838 ;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三角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运营服务单位招标项目 ;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污水处理运营服务单位招标,运营期限5年。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2.项目规模:设计水量约40000m3/天;
3.承包方式:由中标人承包运营;
4.质量标准:达到环评批复污水排放标准要求;
5.控制价:每年总价为:第一年控制价:8279120元/年,每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3.8%(递增率为固定值,不再调整),投标报价统一按考核水量不低于32000m3/天的基数计算,实际处理水量小于32000m3/天或大于设计水量约40000m3/天时,仍按当年总价计费)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药剂费、电费、基本电费、土建日常维护费、在线监控设备维修维护费、污泥转移费、环境监测费用、上级环保部门最新提出相关审核要求时所产生的费用、厂区内绿化维护管理费、水费、日常办公及管理费、承包单位运营期间设备维修更换产生的费用、每年一次对500MM(含500MM)以上主管网进行CCTV检查费用、管网监测巡查费、税金等。
6.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06月29日至2016年07月05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如投标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投标时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投标的授权书原件。
2.投标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涵括水处理相关内容。
3.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由投标人提供其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有效期内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4.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报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潜在投标人在2016年06月29日至2016年07月0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市博览中心常年展厅)二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区综合部窗口现场报名、查验。
注:报名时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2)经办人身份证。(3)供应商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
六、招标文件可以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七、现场踏勘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2016年07月06日至2016年07月17日期间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07月29日上午09:00~09:30。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9日上午09:30。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07月29日上午09:30。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请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十三、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00.00元(壹拾伍万圆整)。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五、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中山市三角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0760-22818992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先生 电 话:0760-88811601、88808187
传 真:0760-88819856
电子邮箱: tender_zs@gd.gov.cn
3.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电话:0760-89817366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