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仁县污水再生利用工程-配水管网工程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仁县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发改资环(2015)44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永仁县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名称:永仁县污水再生利用工程--配水管网工程。
2.2招标编号:云鑫招字2016-11-035。
2.3项目地址:永仁县永定镇小汉坝社区碾坊村民小组。
2.4建设规模:计划投资约614万元
2.5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行业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注册在本公司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造员及以上(含临时)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建造员(师)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造员及以上(含临时)资格且是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人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8日至2016年7月4日(法定公休日、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00时到永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需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亲自到现场并提供以下证件:
(1)单位介绍信;(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年检合格);(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年检合格,取检的请附相关证明材料);(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不需提供此项);(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年检合格);(7)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8)拟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的建造员(师)资格证书(原件,年检合格,取消年检的请附相关证明材料);(9)拟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的建造员(师)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10)省外施工企业参加本工程的投标,除应提供上述有关证照及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省建设厅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云南省省外建筑企业入滇备案证》或《省外建筑企业入滇信息登记证》。以上证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交代理公司。
4.2费用:招标文件费每套1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需要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4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永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持保证金收据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120000.00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
账户名称:永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永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3000 0097 5040 1012
5、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永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作为被委托代理人亲自到场开标。
6、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为2016年8月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永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仁县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仁县永定镇环城东路22号 地 址:楚雄市灵秀路242号
邮 编:651499 邮 编:675000
联系人:杨玉洪 联系人:尚明松
电 话:13987841918 电 话:18087879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