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勉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备及安装工程”项目重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设备及承担安装工程的制造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备及安装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勉政采MZC[201694号
三、采购人名称:勉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勉县二中路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勉县和平路东风转盘
联系人:汪正文 联系方式:(0916)8652010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城市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升级改造,涉及相关设备拆除及新设备采购并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用途:城市垃圾处理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概算173.53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具备生产、销售、安装能力且在有效经营范围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及《企业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查询备案表》(持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前往汉中市工商局市场科〈汉台区天台路中段市工商局502室〉免费办理,联系电话0916-2180520)。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
5、受聘于本企业的(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二级(或以上)机电安装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二级(或以上)机电安装建造师安全B证。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法定代表人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委托书(从勉县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采购指南下载并填写完整,签章齐全),法定代表人本人只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提供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提供有效的国家三标认证体系证书(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七、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6年6月29日至2016年7月5日止(工作时间,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勉县政府采购中心(勉县财政局六楼606室)
3、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由采购单位开具的现场踏勘证明或经采购单位电话确认。
现场踏勘地址:勉县和平西路垃圾处理场
现场踏勘联系人:宋晋 联系方式:(0916)3222900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7月20日下午14:30时。
2、开标时间:2016年7月20日下午14:30时。
3、投标开标地点:勉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勉县财政局六楼)。
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