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河镇二、三级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已由铜梁区发 展和 改革 委员 会以 铜发改委〔2016〕19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重庆市铜梁区西河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重庆市铜梁区西河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西河镇长兴社区、新四村、西河村。
2.2工程概况:本工程主要包括管网、绿化、安装、污水处理工程等内容。
2.3招标范围: 施工图所示的安装工程、管网工程、土石方工程、绿化工程、污水处理厂工程等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 6 月 30 日起,登录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cqjsxx.com/)或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tljyzx.com/)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cqjsxx.com/)或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tljyzx.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7 月 20 日 10 时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二楼信息发布大厅(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龙门街258号);
5.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6年 7 月 20 日 9 时 00 分至2016年 7 月 20 日 10时 00 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铜梁区西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重庆市铜梁区西河镇长兴街69号
联系人:杜洪
电 话:13996085561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中心财富大厦B座14-2
联系人:朱兴元
联系电话:023-63421360
传 真:023-6342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