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开发区供水管理中心的委托,对广州开发区供水管理中心采购原萝岗区给水管线隐患排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612-1641A307017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开发区供水管理中心采购原萝岗区给水管线隐患排查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270.0000
四、服务年限:1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2. 1.服务内容:广州开发区供水管理中心采购原萝岗区给水管线隐患排查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任务书》; 2.★工期要求: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外业排查工作,2016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项目结算; 3.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任务书》。投标人必须对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采购预算,将导致投标无效。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①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②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投标人须具备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须含地下管线测量),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5.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物探、测绘或计算机高级工程师职称。备注:需提供由投标申请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为项目负责人缴纳2016年1月~2016年3月(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 6.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详见“穗财采〔2012〕275号文”); 7.已报名并购买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07-01至2016-07-20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5楼1509)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07-21 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5楼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6-07-21 09: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5楼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07-01至2016-07-07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
采购人:广州开发区供水管理中心 |
地址:广州萝岗区开创大道2658号 |
联系人:王锐 |
联系电话:82177972 | |
传真: |
邮编:510530 | |
(二) |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11楼 |
联系人:王晓旭 |
联系电话:83547070 | |
传真:020-83568596 |
邮编:510060 | |
(三)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发布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