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河溪镇2015年省级小城镇建设项目 已由 阆中市财政局 以 阆财专【2015】27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阆中市河溪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阆中市河溪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阆发改[2015]3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5112701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富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阆中市河溪镇。 2.2建设规模:镇区道路、地下管网、生活污水处理及垃圾收集清运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兼顾镇区园林绿化、公共厕所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改造)。 2.3计划工期: 9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近三年至少已完成0个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07月22日 09点00分 ,地点为南充市国家投资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南充市涪江路19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阆中市河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阆中市河溪镇
邮 编: 6374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817-6420011
传 真: 0817-6420011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富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19号1栋1单元22层22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