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 由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 ,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供应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格要求: A、比选申请人应是次氯酸钠发生器制造商或系统集成商; B、系统集成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其营业执照范围应包含环保设备、给排水设备、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的销售及技术服务。系统集成商应提供由主要设备(次氯酸钠发生器、计量泵)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比选申请人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向比选人提交授权书原件)。 C、拟投的次氯酸钠发生器制造商为国际知名原装进口产品,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应具有次氯酸钠现场制备及投加系统的系统设计、供货、调试能力,近五年至少已完成1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市政公用工程中次氯酸钠制备及投加系统成功运行的业绩。所有业绩需提供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如有)、供货合同,以及可查证的建设单位及执行运营的单位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至少包含:合同的首页、签字盖章页、主要设备等,供货范围描述的合同页、提交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应加盖制造商和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注明投产时间、运行历时、主要设备名称和型号)。 D、 拟投次氯酸钠发生器的电极须有省级及以上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 E、 拟投次氯酸钠发生器须有美国NSF Standard 61认证;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供部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各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日期为:2016年7月1 日至2016年 7月 5日截止,购买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3)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文件时应请携带以下资料: A 、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B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C 、企业税务登记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证件如为三证合一的,需提供三证合一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D 、品牌授权证书; E 、以上为复印件的资料均需验原件。 六、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及投交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 15日 09:30前。 2、比选申请文件投交地点: (1)在2016年7月 15日 09:30前投交的,送至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供部。 (2)在2016年7月 15日 09:30时投交的,送至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比选申请文件可以快递的方式递交,也可以派人亲自递交,但必须按规定密封,且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前递交。 七、比选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本次比选于2016年7月 15日 09:30时在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进行,请各比选申请人派人参加。 由于本次比选采用二次报价的方式,比选申请人需派代表参加比选会议。 八、/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 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绵阳市滨江西路南段22号(嘉来华庭四-六楼) 邮 编: 621000 联系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 0816-2242821 传 真: 0816-2242821 2016年 7 月 1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