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巩留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供水工程经巩留县发改委以巩发改基字【2016】55号文批准,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的招标人为巩留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特请愿意承包本工程施工的合格的企业法人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工程计划完成库尔德宁镇、吉尔格朗乡、阿尕尔森镇、东买里镇、塔斯托别乡、提克阿热克乡、阿克图别克镇、巩留县城镇、牛场、羊场等10个乡镇场共计43个行政村的水源、配水管网改造、配套入户工程、水表井、自控化控制工程。
2.2 标段划分:本次工程共划分9个标段:
第一标段:库尔德宁镇6个村、吉尔格朗乡1个村;
第二标段:阿尕尔森镇阔斯阿尕什村、二道湾村、达尔特村、阿尕尔森村等4个村;
第三标段:牛场农五队、牛队、羊场牧业队、巩留县城镇塔什干沙孜村、东买里镇坎森布拉克村鱼塘片区等5个村;
第四标段:东买里镇乌图布拉克村、公尚村、莫因古则村、奥依塔木村、红光村等5个村;
第五标段:塔斯托别乡光辉村-巴合拜村、红星村-英买里村、喀拉巴克村、升长村-英塔木村等4个村;
第六标段:塔斯托别乡移民开发村、伊力格代村、阔纳塔木村-团结村、先锋村-塔斯托别村等4个村;
第七标段:提克阿热克乡莫因古则村、塔勒德村、奥尔塔买里村、提克阿热克村、阔克阿尕什村、胜利村和乡机关、库乃桑村等7个村;
第八标段:阿克图别克镇阿克加孜克村、阿克加孜克村扶贫搬迁100户和300户、阿克图别克村、红光村、曙光村、高尔基村、哈雷村等7个村;
第九标段:自动化系统工程;
2.3 计划工期: 2016年8月20日-2016年11月30日,总工期:103天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报名企业条件
(1)一至八标段施工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经新疆水利学会施工专业委员会登记备案。近三年承担至少5项的类似人饮工程、投标单位所采购的管材及设备必须达到国家的标准且必须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生产企业须是新水农牧函(2014)13号文中入围企业,并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卫生许可证及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2)第九标段的企业应具有国家信息工程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工程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设备采购配套及安装能力、软件开发及数据整合能力,具有近两年类似项目业绩五项及以上且成功运行的承包商,已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进行信息登记。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内的企业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对报名企业按本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企业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凡参加第一至八标段的投标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水利注册建造师证贰级及贰级以上(疆外为壹级)及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2013年、2014年、2015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在本单位近三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以上证件必须有原件,并同时携带3套加盖公司印章复印件及3份报名表进行报名,均应在有效期内,不接受公证件),在公告期内接受资格审查。
4.3 凡参加第九标段的投标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生产厂家资料简介、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产品检验报告、成套电器控制柜有国家3C认证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以上证件必须有原件,并同时携带3套加盖公司鲜章复印件及3份报名表进行报名,均应在有效期内,不接受公证件),在公告期内接受资格审查。
4.4凡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请于2016年7月 24日2016年-7月28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6:00时至20:00时(京时)至伊宁市开发区辽宁路350号九城商务楼三楼313室购买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售价:第一至八标段各1000元整/标段,第九标段500元整;过期不售,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7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15万元整;第二标段20万元整;第三标段10万元整;第四标段40万元整;第五标段20万元整;第六标段20万元整;第七标段25万元整;第八标段25万元整;第九标段3万元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15日上午10:30时,地点为伊宁市开发区辽宁路350号九城商务楼三楼313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巩留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宋光明
联 系 电 话:1336999373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飞
联 系 电 话:18699900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