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YZ-GCZB-2016182(发布时间:2016-07-14)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正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石碶街道横古线污水管工程(施工)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鄞发改投【2015】355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区石碶街道,北起秋实路,南至S214省道
项目规模:管道全长约3136米,其中重力流管道长约2836米(水平定向拖拉管长约2261米),管径为D400~D800,压力流管道长约300米,管径DN500.此外沿线设置污水提升泵站一座,设计流量252L/S,占地约1146平方。配套建设相应的管理用房,地埋式泵站,除臭设施,泵站内道路,管道及绿化设施。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2813(万元)
工程造价(暂估):1821.2674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部分申请银行贷款,其余区财政
招标范围:石碶街道横古线污水管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详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同施工安全要求
工期要求:4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不超过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
其它要求:
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信息为准)。投标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2014]231号文件执行。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 投标人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近5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查询结果为准。
5、 投标人自2013年6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管径在DN315及以上施工长度在1.3km及以上的水平定向拖拉管市政污水管网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竣工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①经招投标监管部门核发的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签字并盖章),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若工程特征、类型等无法认定的,投标人还需提供有效的施工图纸等证明材料。】
6、 专职安全员1名。
联合体投标1.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如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6年08月0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海晓
电话:0574-89111990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正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塔24楼
联系人:童兴喜、劳巧贞
电话:0574-87730234、87736286
传真:0574-8773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