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凰路(春光路至图书馆段)污水主管改造工程项目已由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三发改投[2016]508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凤凰路(春光路至图书馆段)污水主管改造工程项目(施工)
(2)工程规模:凤凰路(春光路至图书馆段)污水主管改造工程南起图书馆,北至春光路口,桩号KO+000~K1+195.4,全长1195.4m,其中KO+000-K0+015段采用拉伸钢板桩支撑开挖,管道桩号K0+015~K1+195.4段污水管采用顶管施工工艺,管径均为DN1200,顶管管材采用III级钢筋混凝土专用顶管(内衬PVC),F型钢承口,橡胶圈密封。DN400污水支管采用HDPE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环刚度≥8KN/㎡,采用拉伸钢板桩支撑开挖。并配套建设检查井、沉泥井、消能井、顶管工作井、顶管接收井等设施。设计内容为污水管道(包括污水压力管道、污水重力流管道)。
(3)建设地点:三亚市凤凰路(春光路至图书馆段)。
(4)工程招标控制价:11996668.03元(最终结算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5)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6)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与相关补充文件包含的所有工程)。
(7)标段划分: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内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已加入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库。
3.2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注册有效期内,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报名项目经理、开标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经理必须保持一致。
3.3信誉要求:2013年1月1日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在责令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和限制期内不得参加招标投标行为的处罚记录。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 7 月 16 日至 7月 20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支付,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凡未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 8 月 6 日 9 时00分,地点为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4 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莫工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5091992348 电 话:13098965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