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决定,招标文件里投标人须知第5.1.2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公证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改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特发此澄清答疑公告。
招标人:宜昌三峡旅游新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