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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玛纳斯工业园区塔河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6-7-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玛纳斯工业园区塔河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是玛纳斯县人民政府推进的 PPP 重点项目,目前各项前期工作进展顺利, 项目具备社会资本政府采购条件 。玛纳斯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在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领域开展 PPP 模式的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玛纳斯县公共服务和基础建设领域投融资新机制、新模式,为玛纳斯县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由玛纳斯县人民政府授权玛玛纳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委托新疆正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玛纳斯工业园区塔河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PPP 项目 ) 社会资本方采购进行资格预审,诚邀有实力的投资人与政府共同合作,实现政企共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编号: XJZQ20160725

二、项目名称: 玛纳斯工业园区塔河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PPP 项目 ) 社会资本方采购

三、项目授权主体

玛纳斯县人民政府

四、项目实施机构

玛纳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采购需求

5.1 运作方式: BOT (建设 - 运营 - 移交)

5.2 项目内容: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特许经营期到期后将运行良好的资产无偿移交给玛纳斯县人民政府或指定的政府机构。

5.3 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呼克公路( S201 )北侧,玛北公路( S202 )西侧,厂址面积 138.46 亩,具体位于玛纳斯县县城东北方向、距离约 18km, 在塔西河产业园西北方向、距离约为 10 公里。

本工程服务区域为整个塔西河产业园,覆盖面积 24.1km2 。因园区居住人口较少,且分布及其分散,故园区污水处理厂不考虑园区居民生活污水排放量,主要针对企业。经过对园区企业污水排放量的预测,并考虑一定的发展余地,确定本项目建设规模为 30000 m3/d 。

5.4 项目建设内容:

新建建(构)筑:

污水处理构筑物:分配井、提篮格栅和调节池、水解酸化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臭氧接触氧化池、 V 型滤池、清水池和提升泵房、脱水间、鼓风机房、除臭间、加药间等。

污泥处理构筑物:污泥浓缩池、污泥储池、污泥脱水机房(污泥脱水机房设于综合工房内)等;

附属建筑物:综合办公楼、变配电间、门卫及车库等。 。

5.5 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

5.6 社会资本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7 合作期限: 21 年(建设期 1 年,运营期 20 年)。 5.8 投资规模:建设投资总额约 11004.05 万元。

六、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要求

合法经营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 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机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4.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通过年检或按照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并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投资人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0 万元。

7. 法律、法规规定的 PPP 项目社会资本方要求的其它条件。

8.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9 、本次竞标企业需交陆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中标企业需在三日内提交壹亿元人民币的项目保证金。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

八、资格预审方法

本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可作为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均不得进入竞争性磋商程序。

九、报名时间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式

9.1 报名时间及地点:请资格预审申请人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至 2016 年 8 月 3 日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每日上午 10 时 00 分至 13 时 30 分,下午 16 时 00 分至 19 时 30 分 ( 北京时间,下同 ) ,到新疆正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高新街 217 号盈科广场 B 座 2810 室) ,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及盖单位章的复印件,以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01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格预审申请人所在省(市) / 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等原件及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报名 并购买招标文件,接受电子邮件报名(电子邮箱: xjzqzb@163.com ) 。

9.2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文件每套售价 200.00 元,售后不退。证件及资料不全者,不予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十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资格预审时间 2016 年 8 月 17 日上午 11 时 00 分。

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为: 新疆正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高新街 217 号盈科广场 B 座 2810 室)

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十一、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玛纳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正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高新街 217 号盈科广场 B 座 2810 室

联系人:雷 鸣

电 话: 0991- 3856737 电子邮箱: xjzqzb@163.com

新疆正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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