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ARQ-GC-2016-008
招标编码:CBL_20160728_25667702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招标代理:*
招标人:阿荣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阿荣旗三岔河镇护林村一组等集中供水点饮水安全工程及查巴奇乡大石粒子村三组饮水安全工程施工
比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RQ-GC-2016-008
1.招标条件
我单位的招标项目阿荣旗三岔河镇护林村一组等集中供水点饮水安全工程及查巴奇乡大石粒子村三组饮水安全工程经呼伦贝尔市水利局以呼水引发【2015】308、315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自治区和市级配套,招标人为阿荣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规模:设计日供水量237吨,解决饮水人口5151人。
2.2工程建设内容:新打水源井15眼,设计井深不低于80米,出水量要求6m3/h以上。建集中式供水工程1处,分散式供水工程14处。建泵房15座,总面积300㎡。铺设输配水管网及入户管网6179m。建高位蓄水池1座,容积8m3。建阀门井3座。安装低压输电线路3.1km。安装入户供水设施191套;
2.3招标控制价:181.93万元。
2.4建设地点:三岔河镇、音河乡、得力其尔乡、查巴奇乡。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施工单位雇用钻井施工队伍,必须持有水利行业部门颁发的钻井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证书,且应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井施工经历,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3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信用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经办人本人身份证、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其中安全员需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必须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信用保证金
信用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信用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信用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阿荣旗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荣旗支行
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金额(元) |
信用保证金缴入账号 |
阿荣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 |
1 |
181,930.00 |
154047784637 |
注:投标人在汇款备注中必须标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标段。
中标人确定后,未中标人的信用保证金在5日内退回。中标人的信用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照中标金额的10%收取,信用保证金剩余部分退回。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登陆邮箱:xygcgl@163.com,密码为zhaobiao123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5.2招标文件每套售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7日前在邮箱:xygcgl@163.com,密码为zhaobiao123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11日10时00分,地点为阿荣旗行政中心522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3.3款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原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
7.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在邮箱595018920@qq.com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同时抄送呼伦贝尔公共资源交易阿荣旗分中心管理委员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