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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市颍上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供变电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7-2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颍上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颍上县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供变电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1 项目名称:颍上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供变电采购及安装

  1.2 项目编号:YSZGY-GC2016158

  1.3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安徽省水利厅

  1.4 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 皖水农函【2016】537号

  1.5 招标人:颍上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1.6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投资和省级以下地方配套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颍上县三十里铺、黄桥镇、八里河镇、建颍乡境内

  2.2 建设规模: 本标段供应黄桥镇彭集水厂、八里河镇韩郢水厂、三十铺镇中心水厂、陈屯水厂的变电站、变压器、10KV架空线路,10KV地埋线路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投资规模: 约39万元。

  2.4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标准: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行政部门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建工程是指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至工程完工期间,以中标通知书、建设单位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中标后不得变更,项目经理长驻现场。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 即日起可在颍上县招投标网http://www.ysxztb.com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受理大厅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6 年8月 18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安徽省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小时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不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受。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颍上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颍上县交通西路016号

  联系人:强女士

  电 话:0558-4567225

  招标代理机构:颍上县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颍上县人民西路246号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0558-4560518 电子邮箱:YS4560518@163.COM

  7.重要提示

  7.1、以投标人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处理质疑、投诉等有关事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依法委托代理人办理,代理人应为投标人内部成员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确认,同一项目除特殊情况外只能同一人代理,否则不予受理。

  7.2、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不诚实信用,按有关诚信承诺处理。

  7.3合同履行期间,经查实承包人有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租、出借资质或者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将依据住建部《建设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出管理办法》建市[2014]11号给予严厉打击,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给予清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提请监管部门记入不良记录,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违法所得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没收。

  7.4中标人要保证本项目材料和质量符合供电部门相关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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