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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市东江引水工程-东江水厂(净水厂)厂区工程施工补充文件(三)

发布时间:2016-8-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各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类似项目要求:建设规模为21万吨/天以上的净水厂厂区工程。

  类似项目有效时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竣工验收的工程为有效,按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计算。 类似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否则不予加分。

  现修改为:

  类似项目要求:建设规模为10万吨/天及以上的城镇给水处理厂厂区工程。

  类似项目有效时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竣工验收的工程为有效,按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计算。 类似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否则不予加分。

  其他不变,特此说明。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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