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华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通沟污泥新增特细砂处置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3)三年内应在国内有至少一个通沟污泥处置系统核心设备的供货业绩; (4)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核心设备制造商或持有核心设备制造商项目授权书的正式代理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通沟污泥新增特细砂处置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60731-265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16-1551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5、交付地址:根据合同约定
6、交付日期:根据合同约定
7、采购预算金额:958800(国库资金:9588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6-08-0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6-08-08 截止,登录 “上海政府采购网 ”( http://www.zfcg.sh.gov.cn )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2016年8月1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8月5日止(北京时间),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在有效期内并通过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扫描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的扫描件;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的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扫描件。 持有核心设备制造商项目授权书(若需要) 响应单位可于2016年8月1日-2016年8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 30网上报名,并于2016年8月8日至携带上述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持有核心设备制造商项目授权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拱极路2277号(上海华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验证。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下载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资格。逾期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 注:上述内容原件经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8-22 13: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 2016-08-22 13:30 。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浦东新区惠南镇拱极路2277号
2、开标地点: 浦东新区惠南镇拱极路2277号 。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 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响应回执 、开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并能成功使用CA证书的笔记本电脑以及装订完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准时出席开标会议。迟到或未携带CA证书导致无法现场签到、解密的响应单位将拒绝其参加开标。
六、/。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浦东新区排水管理所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华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55号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拱极路2277号
邮编:200127 邮编:201300
联系人:黄慧 联系人:徐园
电话:(021)50133231 电话:68038131、13611957431
传真:(021)50133231 传真:68038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