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说明
微山县白鹭湖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设计项目因报名单位不足三家,招标人依照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发布二次招标公告,特此说明。
微山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7月28日
微山县白鹭湖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设计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微山县白鹭湖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对其实施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实施方案设计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档案编号:WSSL-2016-SJ-001
2、工程名称:微山县白鹭湖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设计
3、招标控制价:168000元
4、工程概况:微山县白鹭湖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为:
(1)、计划在奎文桥西侧原夏镇航道河闸处建设20米橡胶坝1座,采取单行挡水坝带,拦截县城中水外排,抬高城区河道水位;
(2)、通惠河道内有3处土坝,计划清淤开挖并按照现有水位高程布设双排钢筋混凝土管;星月河与微山湖大道交汇之处对原有涵洞进行维修加固贯通;星月河与秀水河交汇处需清淤开挖;白鹭河与微山湖大道交汇处,布设管涵,连接贯通;寨子河、秀水河与G104交汇之处,计划采用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连接,采用顶管法施工;
(3)、计划在南庄河社区南庄北闸建设顶管用于连接南庄北闸与通惠河、白鹭湖;计划在南庄河与南庄河南闸连接处建设顶管,并整修原有过路箱涵;
5、招标范围:微山县白鹭湖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设计招标内容为:(1)编制微山县白鹭湖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初步设计,深度达到施工图阶段设计;施工图纸;预算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服务工作。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招标人:微山县环境保护局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9、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通过有关部门的技术审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资质同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未被暂停或取消微山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需在开标现场提供)。
三、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8月2日至2016年8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报名(报名地址:微山经济开发区泰康街与金源路交汇处 ,开发区管委会向南两个十字路口即到)。
参与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书及材料(均为原件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已在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理《微山县招标采购交易员证》的报名单位,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微山县招标采购交易员(为本单位其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交纳保险证明);未办理的报名单位,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工作人员并提供保险证明)。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本。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24 日9:3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第一开标会议室(微山县经济开发区泰康街与金源路交汇处,开发区管委会向南两个十字路口即到)。
五、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微山县环保局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
联系人:柴伟强 联系电话:13685378998
六、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金楼、伊经理 联系电话:18396892385、0632-5765126
备注:
1、所有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都应当向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查询时间范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
3、查询对象为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
4、投标人申请查询应当提供以下手续:
单位向检察机关提出查询申请的,应当提供书面申请,申请内容除了申请理由及事项外,还应包括单位具体名称、地址、注册时间,开户银行及银行基本账户,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需资料如下:(1)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函;(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6)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7)若法人代表不能亲自到场,需法人代表/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8)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必须加盖单位红色印章,复印无效。
个人向检察机关提出查询申请的,应当持书面申请及身份证件。
微山查询地址:微山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
联系人:殷勇 联系电话:0537-3012382
微山县人民检察院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时间:
正常工作日 周一 下午14:00—17:00,
周二至周四 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7:00,
周五 上午09:00—11:00,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必要条件之一,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自查询结果确定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与我县招投标活动。
6、凡因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所获得的资料信息,除用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外,不得用于其它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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