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当湖街道如意小区等3个小区阳台污废水收集治理工程已由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2016】1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 平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位于当湖街道如意小区(1-45幢)、南阳新村(1-29幢)、洁芳小区(1-55、61-68幢)3个小区建筑立面阳台立管及地下管道雨废水分流改造.
本次招标范围为当湖街道如意小区、南阳新村、洁芳小区阳台污废水收集治理工程施工图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工期90日历天
2.2 本次招标工程的概算造价为440.2 万元,单项合同估算价为385 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并无在建工程。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7)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能成功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系统故障除外)。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 。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6 年 8 月 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将提出的问题报送至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对应工程提疑栏目,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16 年 8月 8 日。招标人将于 2016年 8 月 9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4.4 招标文件工本费 800 元、席位费200元在开标现场交纳,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8月 24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0室(平湖市新华南路与池海路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
7. 特别说明
7.1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企业注册流程(http://ztb.pinghu.gov.cn/phcms/process.jspx)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7.2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伍万元人民币,采用系统在线支付,投标人(CA注册用户)通过投标单位系统已报名项目中“在线支付保证金”功能进行自助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人通过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转账至指定账号(系统自动生成虚拟账号)。未按照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说明书中方式交纳及其它原因导致缴纳保证金无效的后果自负。咨询电话:0573-85061728。
7.3 未办理IC卡的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请到嘉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将企业基本信息和拟在嘉承接业务的注册师等情况录入嘉兴市IC卡自助报名管理系统。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内刷IC卡,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将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查询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IC卡的锁定情况,如拟派项目负责人IC卡不能锁定的(IC卡无效、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接项目过多或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等),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7.4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将在公示期内向平湖市检察院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情况,如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查询范围:自2013年8月 25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7.5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东湖大道617号 地 址: 平湖市新华中路136号
邮 编: 314200 邮 编: 314200
联系 人: 计先生 联 系 人: 周女士
电 话: 0573-85023870 电 话: 0573-85073363
传 真: 传 真: 0573-8507336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422824562@qq.com
2016 年 8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