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本招标项目来宾市兴宾区古瓦水库桥巩镇抗旱应急供水工程管材采购及来宾市兴宾区三州河小平阳镇抗旱应急供水工程管材采购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法人为来宾市宾润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管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来宾市兴宾区古瓦水库桥巩镇及来宾市兴宾区三州河小平阳镇
交货地点:古瓦水库桥巩镇及三州河小平阳镇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来宾市兴宾区古瓦水库桥巩镇抗旱应急供水工程管材采购及来宾市兴宾区三州河小平阳镇抗旱应急供水工程管材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清单)
Ⅰ标段:来宾市兴宾区古瓦水库桥巩镇抗旱应急供水工程管材采购,采购上限控制价:人民币大写:柒佰玖拾陆万陆仟伍佰捌拾肆元零角叁分(¥7966584.03元),Ⅱ标段:来宾市兴宾区三州河小平阳镇抗旱应急供水工程管材采购,采购上限控制价:人民币大写:肆佰柒拾万零肆佰玖拾捌元柒角肆分(¥4700498.74元)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分批次交货,接到招标人通知7个日历天内。
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项目编号:[2016]兴宾政采GZ第17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管材采购资质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且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注册资金8000万元以上(含8000万元))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供应商,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厂家必须具有2016年6月20日后合格的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Ⅰ标段:PE100塑料管dn250(1.0MPa)及PE100塑料管dn225(1.0MPa),Ⅱ标段:PE100塑料管dn225(1.0MPa))且已在广西自治区水利厅备案。
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3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报表后必须附上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是否与转入投标保证金账户一致,否则无效。
3.4业绩要求:
■近3年(开标截止时间前3年)具有PE管设备(材料)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同一项目且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否则无效。业绩有效期以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日期为准。
3.5其它要求:
3.5.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的委托代理人信息表、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ISO9000系列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检验报告、卫生许可批件及卫生性能检测报告等证件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5.2 截至开标之日起前1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3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评标。
3.8投标人可就两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按评标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开标顺序:Ⅰ标段→Ⅱ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在发布公告后自然人均可登录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bsggzyjyzx.com/lbjyzx/ )获取招标文件,自然人也可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部拷贝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 2016年 8 月 24 日上午10 :00前)向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交纳,未交纳此项费用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6.其他事项
6.1约定中标人在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结果证明文件原件。(开具时间要求在项目开标之日后)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Ⅰ标段: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Ⅱ标段:陆万元整(6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 年 月 日 时 分前到达指定账户,以下三家银行任选一家,备注项目名称标段、项目编号;
开户名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5001627951050705296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来宾分行营业室
银行账号:20148101040024860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来宾办证厅支行
银行账号:72001500000000004261
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16年 8月 24 日上午 10 时 00分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
9.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来宾市兴宾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 4218580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来宾市宾润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韦工;联系电话:0772-6445013,地址:来宾兴宾区柳来路242号;
招标代理机构: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廖工;联系电话:0772-4267878,地址:来宾市来宾市滨江园小区二区52栋。
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