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第六污水处理厂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已由西宁市发改委以宁发改环资(2015)460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宁市排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现委托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货物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 ||||||||||||||||
(1)项目地点:西宁市八一东路 | ||||||||||||||||
(2)招标内容:新建规模为10万吨/日的第六污水处理中水厂所含的工艺设备、电气设备、自控仪表设备和材料的供货、安装、调试及配套相关服务等。 | ||||||||||||||||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供货期 | |||||||||||||
63010120160802302-01 | 标段一 | 水处理设备 | 开始日期:2016年08月31日 结束日期:2018年02月28日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 |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 ||||||||||||||||
3.4 其他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提交有效的金额不少于本项目合同预计金额的50%的流动资金证明原件(开户银行开具)或银行为本项目出具信贷额度的证明原件。 6、投标人近五年应具有2个同类工程的工程业绩。 注: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以上所要求所有资料(除资质原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胶装成册。(复印件或扫描件留存,原件核对后退还)。'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8月03日至2016年08月07日,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30,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 ||||||||||||||||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 ||||||||||||||||
4.3备注:'报名地址: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路25-107号海湖桥北金座维尼谷湟水花园西门对面)'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8月23日 09时30分,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 ||||||||||||||||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 | ||||||||||||||||
7、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西宁市排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地址: | 联系地址: | 西宁市城中区城南南京路45号(龙田大厦)5楼 | ||||||||||||||
联 系 人: | 马先生 | 联 系 人: | 宋先生 | |||||||||||||
联系电话: | 0971-6280366 | 联系电话: | 0971-49220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