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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南靖高新技术产业园院东片区给水管道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2016-8-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靖高新技术产业园院东片区给水管道工程已由南靖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批复以靖高新(投)[2016]005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业主单位)为南靖万利达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南靖万利达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靖高新技术产业园院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建设石靖路、天月路、院坂大道、棋塘大道、东城北路、月岭大道给水管理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预算说明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南靖高新技术产业园院东片区给水管道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经财政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所列指的范围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预算审核造价,下同):预算审核价3979968.85 元(含暂列金39万元);工程发包价为3451126.38 元(含暂列金额);

  2.5.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6其他资格要求:(1)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进行信息登记。(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 4日8时00分至2016年8月8日17时30分通过http://www.zzgcjyzx.com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5%)。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万玖仟元整(¥ 79000元)。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北京时间2016年 8月 12日17:00时之前(含17:00时)从投标人的企业注册地基本账户汇达(以款项到达为准)招标人指定帐户,并能确保按时到账;投标人未能在截止时间前(以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一次性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形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1)开 户 行: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9080910010010000047528

  (2)开 户 行:工商银行南靖支行

  帐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1409022119700081886

  注:投标单位需准备一份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待开标结束后向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交易科递交;如已提交“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凭证明书”者则无需提供。

  说明:

  ①投标保证金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规定的银行账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账导致废标。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否则系统在比对企业基本账户时会出现不相符,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人因需要更改企业基本账户,应在工程投标前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③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若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漳建易[2012]12号》、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本次招标则无需再缴交投标保证金,但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 8月 15 日8 时30分前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 8月 15 日 08时 30 分。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的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项目负责人未亲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3.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5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交易中心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地址: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万利达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南靖高新技术产业园 邮编:3630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588091195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5幢2401室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111618 ,18150673328; 传真:0596—2112618;

  联系人:小谭

  交易中心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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