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托里县库甫乡库甫村等十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塔城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塔地发改农经〔2016〕1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自治区投资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托里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托里县库甫乡库甫村等十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供水规模为1107.63m3/日, 解决10048人, 26096头(只)牲畜的饮水问题。
2.2招标范围:改建水厂1座(一体化净水设备1套、自动化检测设备1套),配水管道总长16.04Km(其中喀拉托别村管道2.691km、江木勒村管道5.1km、库甫村管道1.2km、浪古特村管道7.051km),管线建筑物95座 (检查井27座、补排气井35座、减压阀井7座、泄水井4座、过河建筑物1处、过路涵管3处、村头水表井10座);江木勒村和库甫新村300户入户(其中水表井76座,水表300块)。
本次招标施工共划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为水厂(水处理设备);二标段为配水工程及入户;三标段为自动化监测;本次只对二标段进行招标。
2.3计划工期:2016年8月30日至2017年8月1日,有效工期185天。
3.招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经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随机抽取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1日至2016年8月15日(北京时间)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项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网址:www.xjslt.gov.cn。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塔城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塔城市光明路54号,地区住建局七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托里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
联系人:丁欢鹏
电 话:1399949269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磊 王鹤宇
电话/传真:0991-4630336、1562821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