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和太原朗新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河西北中部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审计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编号:ZKFW2016-01-081
二、项目名称:河西北中部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审计服务
三、采购内容
1、本次磋商采购共一包:报价人所报价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范围包括:太原朗新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1、竣工决算值;污水处理服务费调价以及山西中润博水务有限公司运营年费用垫付;管委接收项目公司资产与账面资产是否相符;备品、备件价值;项目公司的债权债务;项目公司借用市排水处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清算;委派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接收资产的所有权确认;经营性费用的清算;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清算。2、项目公司与山西中润博水务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帐面净值;项目公司与山西中润博水务有限公司2013年至2015年三年的平均年净利润。3、项目公司投、融资本息偿还情况;4、其他需审计的事项。
3、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41万元。
4、服务地点:太原市
四.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供应商须具备行业相关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9、近三年从事过相关审计工作,具有同类型业绩。
五、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4)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5)如供应商委托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6)业绩证明材料(合同)。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一式两份留存),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磋商小组磋商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8月4日至2016年8月10日
(北京时间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16年8月17日9时(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一号会议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代表出席。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太原朗新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新建路85号太原市新晋祠路36号
电话:0351-30416960351-6550979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
项目联系人:项目一部
电话:0351-2772681
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