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 长兴县夹浦镇陶家湾村 1.2万吨中水回用工程 , 经主管部门同意批准建设,建设地址位于 长兴县夹浦镇陶家湾村 ,项目业主为 长兴县夹浦镇陶家湾村经济合作社 ,资金来源为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长兴县夹浦镇陶家湾村经济合作社 ,招标组织机构为 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 的施工进 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长兴县夹浦镇陶家湾村1.2万吨中水回用工程,工作内容包括新建传达室、调节池、清水池、污泥浓缩池、围墙、场地硬化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工程的概算造价291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不少于1人);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4 年 8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7月 3 1日 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起至2016年 8月11日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xztb.gov.cn)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按照相关提示通过网上银行进行支付后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投标人注册申请和CA锁使用操作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申报(会员)操作手册》。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 元(其他电子评标平台使用费等在下载时根据提示支付),在下载招标文件时根据提示网上支付。
四、投标文件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规定时间。
4.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地点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本工程开标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锁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投标模块上传。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或交易平台拒收。
五、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夹浦镇陶家湾村经济合作社招标组织机构: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夹浦镇陶家湾村地 址:明珠商务大厦5楼501室
邮 编:313100邮 编:313100
联系人:王主任联系人: 曾 工
电 话:13706532298电 话:0572-6038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