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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沐雨村五组美丽乡村排水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8-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沐雨村五组美丽乡村排水沟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2016年8月5日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沐雨村五组美丽乡村排水沟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2016年8月5日

  项目编号:LYHJZB2016—077ZC-TP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 连

  项目联系电话:0437-311656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人民政府

  地址:辽源市人民大街7528号

  联系方式:项国利0437-36352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段 连0437-3116563

  代理机构地址: 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6年08月05日 至 2016年08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 连

  项目联系电话:0437-3116563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49.8842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购买谈判文件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3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6年08月05日 至 2016年08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6年08月18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8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08月18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沐雨村五组美丽乡村排水沟建设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2016年8月5日

  一.谈判条件

  本项目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沐雨村五组美丽乡村排水沟建设工程已由辽源市西安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LYXAZC2016-07-123号批准,项目业主及招标人均为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 ,资金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沐雨村五组美丽乡村排水沟建设工程

  2.2 项目编号:LYHJZB2016—077ZC-TP

  2.3 谈判范围: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建设地点: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沐雨村五组。

  2.5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8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9月8日,工期15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 标准。

  三.谈判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谈判应答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谈判应答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小型项目经理或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

  3.3 本项目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入吉企业:

  3.5.1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5.2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谈判应答者,请于2016年8月5日至2016年8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购买谈判文件。

  4.2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 100 元。

  4.3 邮购谈判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采购人在收到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五.谈判应答文件的递交

  5.1谈判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谈判应答人在提交谈判应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0.5万元的谈判保证金或保函。

  5.4 当有效应答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谈判。

  5.5 当有效应答人的谈判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谈判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人民政府

  地 址:辽源市人民大街7528号

  邮 编:136200

  联系人:项国利

  电 话:0437-3635288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邮 编:136200

  联系人:段 连

  电 话:0437-3116563

  传 真:0437-3116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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