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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曹路基地南扩区B07-03地块配套初中水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8-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路基地南扩区B07-03地块配套初中水配套工程已由上海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海地产中星曹路基地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B07-03地块

  建筑规模:本工程为曹路大基地南扩区B07-03地块配套初中水配套工程项目,建筑面积18254.94平方米,包括教学楼,实验楼,体育馆,综合楼以及配套辅助用房等。

  工程造价:约260万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曹路基地南扩区B07-03地块配套初中水配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a.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b.投标单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海浦东新区威立雅自来水有限公司入网许可证。

  c.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和诚实商业道德,履约情况良好,在行业内无不良记录。应保证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若发生参假,做废标处理。

  d.投标人在资质、资金、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具有自身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条件,有圆满完成本项目的成功经验。

  e.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技术参数和要求。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标书发售日期:2016年8月6日~8月10日,上午10:00~15:00(特别提醒:周六、日不售卖;三天以上含三天法定节假日不售卖;截止日后,不再受理)。

  4.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0万元整。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材料:

  1, 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盖公章);

  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4,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以上1-3项请带好原件复查,原件与复印件不符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4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5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0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星联合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虹口区汶水东路278号302室

  联系人: 池敏华

  电话:021-51259667

  邮箱:87098435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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