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NHXD2016(镇)083号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甬临线(K51+000-K53+000)两侧市政排水工程
1.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甬临线南段K51+000-K53+000。建设规模:人行道总面积约6384.6m2,花岗岩侧石全长为2843.2m,雨水管长386m,采用承插式混凝土Ⅱ级管,O型橡胶圈胶口,检查井采用砖砌井,新建盖板边沟长372m、加设盖板长为116m、盖板涵171m等。工程造价:296.223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招标工期:180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1.3 招标内容:人行道、排水管道铺设、新建排水盖板及边沟等。
1.4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8月5日14:00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2.4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
2.5投标人须为宁建发【2016】60号文件《关于公布2016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中“2016年度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
2.6投标人配备的项目经理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
③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
2.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还应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2.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报名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8月5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开标时间:2016年8月25日14:30时
4.2 开标地点:宁海县西店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获取
2016年8月5日14:00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网页下方下载。
七、投标保证金:
1、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2、帐户名称: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3、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市分行宁海天景园支行
4、银行帐号:33101995438050504186
5、保证金金额:伍万元。
6、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23日16:30时前实际到账。
7、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西店园区建设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西店镇振兴南路158号
联系人:张强
联系电话:0574-67056132
招标代理人: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北斗北路357-2号
联系人:孔赛丽
联系电话:0574-65586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