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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市黑山县2013年度节水增粮行动工程补充项目土建及电力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8-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黑山县2013年度节水增粮行动工程补充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黑山县供水工程管理总站,建设资金来源为省以上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建及电力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山县2013年度节水增粮行动工程补充项目

  2.2 建设地点:姜屯镇

  2.3计划工期:2016年11月20日前完工(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要求所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必须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管理;相关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3.2具有符合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资格证明(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全部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到辽宁凯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和其它相关资料。时间为2016年8月6日至2016年8月10日,每天8:30 时至 16 :00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30000元人民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26日10时0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为2016年8月26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山县供水工程管理总站

  联系人:刘女士、范先生

  电话:0416-5580098、0416-552236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绿景湾

  联系人:王晶

  电 话:0416-3085808

  传 真:0416-3895678

  邮箱:lnkllnkl@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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