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 上海市机械设备成套(集团)有限公司 受委托,对 上海市排水管理处井盖智能监控推广项目 采购项目进行国内 公开招投标 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 、其他资格要求:
3、投标人具有相当规模项目的成功案例(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5、本次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精神,供应商符合文件规定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妾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上海市排水管理处井盖智能监控推广项目
2 、招标编号:SHXM-00-20160803-3051 (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1639-166111510451 )
3 、预算编号: 00-16-21659
4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井盖智能监控终端(含井壁安装支架、安装附件,物联网卡包含一年流量信息费用、 安装施工费用) 数量:1200台
5 、交付地址: 上海市宝山排水处
6 、交付日期: 服务日期:2016年11月31日前完成。试运行20天,至2016年12月结束
7 、采购预算金额: 351200 (国库资金:351200;自筹资金:0)
8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已落实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6-08-08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6-08-15 截止 ,登录 “ 上海政府采购网 ” ( http://www.zfcg.sh.gov.cn )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授权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 、投标截止时间: 2016-08-29 10:00 ,迟到 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2 、开标时间: 2016-08-29 10:00 。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 、投标地点: 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7楼8号会议室
2 、开标地点: 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7楼8号会议室 。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 CA 证书)参加开标。
3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网上投标回执; 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网上投标回执; 备注:投标人代表需自备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
六、其他事项
1、本项目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前往上海市机械设备成套(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00元。2)现场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起止时间:2016年8月8日至2016年8月15日(9:00-11:30;13:30-16:00)节假日除外。3)报名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20楼招标部。不前往现场报名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 其它说明: 本项目根据市、区财政相关部门要求,必须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采购。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电子招投标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其他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或造成的损失,请联系上海政府采购网54679568*16206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市机械设备成套(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黄浦区厦门路180号 | 地址: | 长寿路285号18楼 |
邮编: | 200001 | 邮编: | 200060 |
联系人: | 周彤 | 联系人: | 丁锦秀 |
电话: | 63225484 | 电话: | 32557508 |
传真: | 63224693 | 传真: | 32557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