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绥德县2016年度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已由陕西省水利厅以陕水规计发〔2016〕135号文批准建设,由榆林市水务局以榆水建核〔2016〕4号文批准招标。建设资金为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绥德县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委托代理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榆林市绥德县境内。
2.2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和一个监理标项。
2.3 招标范围:
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拦水坝1座,坝高11.5m,坝长40m。铺设输水管线6981m,其中:供水管线3455m,PE100级DN110管,压力等级0.6Mpa;灌溉管线3526m,PVC-U-DN355双臂波纹管。沿途设闸阀井、镇墩等附属构筑物。
监理标项主要内容为:绥德县2016年度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
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监理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申请投标单位应按照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要求,在本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档案,榆林境外企业在进入本市市场前必须办理告知性备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8日至2016年8月17日申请报名(请将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所报标段、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编辑成短信发送至15291197523),2016年8月18日至2016年8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持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标项3000元/套,监理标项1000元/套,售后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8日上午9:00整,接收地点为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组织踏勘现场时间和投标预备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绥德县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项目办公室
地 址:绥德县名州镇小街4号
邮 编:718000
联系人:李永锋
电 话:0912-5622155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室
邮 编:710061
联 系 人:赵莹
电 话:15291197523
电子邮 件:119453926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