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的委托,对2016年越秀区排水管线事故隐患排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SK20160630030,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6年8月9日至2016年8月15日五个工作日。
一、采购项目编号:SK20160630030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6年越秀区排水管线事故隐患排查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290.9500
四、服务年限:至2016年12月31日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下管渠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渠普查工作的通知》(建城〔2014〕179号)等文件要求,保障排水管渠安全稳定运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按照《广州市排水管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穗水排水〔2016〕11号),对我区行政区域内的排水管渠(合共575KM)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需要抽查的排水管渠进行功能检查,即主要采用人工检查、管道潜望镜(QV)检查、CCTV检测和声纳检测等方式检查管渠内部沉积、结垢、障碍物、树根、积水、封堵、浮渣、破裂、变形、腐蚀、错口、起伏、脱节、接口材料脱落、支管暗接异物穿入、渗漏、沉积、结垢、障碍物、残墙、坝根等情况和检查井沉积情况,并同时检查所检测管段井环盖和收水口、收水井的完好情况。并因上述检查而发生所有相关配套措施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里面。
六、供应商资格:
-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已更换“三证合一”证的,只须提供“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即“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为一证”); 2、《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5、提供2014年度或201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7、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8、《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2)本项目不接受广州市公共排水设施业主、管理单位、排水设施养护单位(含委托和中标的养护单位)及其子公司的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④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⑤《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08-16至2016-08-22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09-08 10: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8室。
十、开标时间:2016-09-08 10:0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8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08-09至2016-08-15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 采购人: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 | 地址:广州市东川路2号 |
联系人:陈丽云 | 联系电话:37668810 | |
传真: | 邮编:510100 | |
(二) |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7、1308室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真:020-61371983 | 邮编:510507 | |
(三)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甄勇 | 联系电话:020-61371985 |
附件:
| ||
发布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发布时间:2016-08-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