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肖营子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龙满族自治县肖营子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已由青龙满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以青发改核字[2015]2号批准建设。在青龙满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青龙满族自治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用配套资金及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肖营子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 2.2项目实施地点:青龙满族自治县肖营子镇高丽铺村西1000米。 2.3主要建设内容:新建5000立方米/天污水处理厂,铺设污水管道18.885千米。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2.5工期:27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工程相应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并同时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进行报名咨询。为保证工程质量及进度,为确保本项目施工工期和工程质量,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需向招标人签署施工工期和工程质量承诺及不围标、串标、挂靠等承诺(承诺签署联系人及电话:张经理:15128510755)。 4.2签署承诺书后,请于2016年8月9日至2016年8月1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组织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外省企业需提供进冀备案手续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A4纸均需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到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中兴路住建局六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龙满族自治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5128510755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宫女士 联系电话:18303017335 电子邮箱:huoshan012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