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ZGJ140FW2016-135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化市二次供水改造工程设计项目已由绥发改[2014]22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绥化市供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绥化市城区
2.2建设规模:新建改造二次加压泵站100座,新建改造配水管网98公里
2.3投资总额:6000万元
2.4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2.5设计质量:达到国家设计规范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初步及施工图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及排水专业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近三年(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已交工项目)至少完成1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公用设备(给水排水)专业注册执业资格。
3.5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需全程参加招投标活动,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给水排水专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4.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至 2016 年 8 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绥化市北林区黄河北路399号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由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4.4条中全部材料原件及身份证件原件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4.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单位介绍信;
(2)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资质证书;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公用设备(给水排水)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
(8)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9)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评估报告;
(10)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开具的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报名期间内(查询范围含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证明;
(11)近三年(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已交工项目)至少完成1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以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截图为准);
(12)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13)报名时携带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打印的本项目的招标公告。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29 日 9:30,投标人应于当日9 时 00 分至 9时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哈尔滨市汉水路76-6号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绥化市供排水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绥化市北林区黄河北路399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455-7869666 13039952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