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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应急工程排水等施工平台入围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8-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CEITCL-JL-CZGC-160802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应急工程施工平台入围,招标人为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施工资格入围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

  2.1 标段划分及项目名称:

  一标段: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应急工程道路施工平台

  二标段: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应急工程排水施工平台

  三标段: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应急工程市政桥梁施工平台

  四标段: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应急工程非开挖施工平台

  2.2 建设地点:长春市

  2.3 招标内容:完成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应急工程道路、排水、市政桥梁施工及非开挖施工工作

  2.4 工期要求:具体项目工期按招标人要求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技术要求:具有完成应急工程施工工作的专业技术能力

  2.7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将采用有限数量制,道路施工选取12家、排水施工选取12家、市政桥梁施工选取7家、非开挖施工选取5家合格施工单位入围到应急工程的道路施工、排水施工、市政桥梁施工及非开挖施工平台。待具体项目实施时,将在以上平台中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一家单位作为对应项目的中标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一、二、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三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资质符合建设部、省、市相关要求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企业信誉良好,有多年施工经验,近五年 (2011-2015年)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要求:各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近三年(2013年—2015年)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 本项目各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外埠企业办理入吉备案须执行吉建管[2016]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次招标项目共有4个标段,投标单位可同时对以上4个标段进行投标,可兼投兼中。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0日至2016年8月16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复印件在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庭苑19栋6楼招标二部

  联系人:金琳

  联系电话:0431-8178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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